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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上海分公司三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8-01-09

1月9日,中建二局上海分公司收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这是中建二局上海分公司继2011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之后,第三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实现了文明创建的“三连冠”。

中建二局上海分公司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督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参与、各项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公司以“诚信、务实、竞争”的企业文化为抓手,不断培育提升领导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以“志愿服务”为依托,牵手郭明义爱心团队,将志愿服务的火种散播到国内九省一市和海外“一带一路”,不断彰显精神文明之美;以“文明创建”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和优秀员工评选活动,不断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中建二局上海分公司三度获得这一殊荣,是全体领导职工勠力同心、善作善成的结果。公司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创建行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创新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发展新局面,以建设“同级次最具竞争力的中国建筑龙头企业”为目标,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比翼齐飞、互促互进,开创公司发展新的胜利篇章!(傅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