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活

时代的召唤——论超英精神
发布日期:2014-08-21

 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夜,这个对于如今的人们来说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夜晚,如扁舟般冲淡在1000多个日夜的记忆长河中的夜晚,却是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全体职工的一场梦魇。就在这夜,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陈超英同志在慰问职工家属返回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因公殉职,年仅53岁。一梦三年,如今的中建五局土木公司职工在谈起陈超英同志及当年的噩耗时,仍难掩痛惜之情,忍不住热泪盈眶。

 是什么让这位人人口中亲切的的“陈姐、陈阿姨”如闪亮的徽章般印在人们心中,久久不能泯灭?又是什么让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在提起一个名字时不约而同的泪现眼底?是陈超英,是她三十多年兢兢业业,鞠躬尽瘁的奉献,是她消散的肉体后凝聚于世的灵魂——这就是“超英精神”。

 陈超英同志在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工作的30余年,前前后后经历无数,从企业连年亏损、债务缠身,到整顿改革,发展迅猛;从一个普通的修理工,成长为一个为民谋福利的企业领导人员;从正常运转的国内项目,到公司拓展的国外项目……造福职工活动,次次有她的参与,职工在遇到困难时,身边必出现她的身影,工期中遇到问题时,她定会勇敢冲前,与职工并肩作战。这位做人平凡、平淡,做事诚心、细心、耐心、用心的好大姐用自己实际的行动展示给世人——“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当今的社会风气、社会文化、社会价值观以及国家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管理要素、惩防体系仍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并赋予其实际的行动指南,“超英精神”正是印证了这一不断加强和完善的成果,将矢志不渝的信念、公而忘私的情操、是非分明的品格、以苦为乐的境界、言行一致的作风、关爱群众的美德在社会和企业间广泛流传,在职工们的心中播下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种子。党的十八大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不仅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还是中国共产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陈超英同志,在一个小小的企业内部,完美的诠释并践行了这一核心价值观,给企业内部职工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让企业得以在鲜明的旗帜下走向辉煌。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陈超英同志在企业极度困难时,想方设法垫付困难职工的工资和医药费;在企业改革攻坚中,她勇挑重担,忘我工作,不仅牵头理顺劳动关系,还组织完成了几千万元国有资产的清点工作,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转型与发展的关键时刻,公司安排的棘手任务她总是亲力亲为,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无私无畏的精神。在企业文化的廉政建设上,她还主动牵头,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程管控体系,使人不敢为、不能为;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勤政廉政,员工从进企业的第一天开始,就接受廉洁从业教育,使人不愿为;认真完善激励机制,营造透明公开、充满希望的职业成长环境,使人不必为。 陈超英同志就是这样执纪严明,因为在她的心里,企业的利益高于一切,企业的兴衰荣辱和她个人仅仅地连在一起。

 “让责任和梦想普照生命的每一刻”,这是陈超英同志生前一篇文章的题目。在这篇文章里,她这样写道:“我始终坚信,只要拥有责任和梦想,色彩和光芒就会普照生命的每一刻,不要怨天尤人,命运始终把握在自己手中。只要脚踏实地,一丝不苟,心无旁骛,你就会从平凡走向优秀,从优秀走向成功。”

 在核心价值观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敬业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

 陈超英同志曾说过“人的思想决定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一定的结果。解决了人的思想问题,就解决了人的行为和结果的问题。企业是由人组成的,只有解决了人的思想问题,才能解决企业发展的问题。任何时候,‘公与私’这对关系处理得好,社会就进步,处理得不好,社会就倒退。企业也一样,个人利益和企业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统一体。处理好这对矛盾,根据分配原则,就是兼顾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在将国家、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兼顾个人利益。也就是‘大公无私’、‘先公后私’。认识“公与私”的关系,要正确认识企业和个人的关系。一方面,企业为职工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以及正确的工作思路和健康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企业因为每个职工的无私奉献得以兴旺发达、持续发展。因此,个人利益的实现是因为企业提供了平台,个人利益的实现要以企业的利益实现为前提。企业发展了,个人利益才能得到保证;企业发展了,个人利益才能提高。形象的说就是‘大河有水小河满’。倡导‘大公无私’、坚持‘先公后私’的理念,企业的努力不可或缺。作为企业,我们一定要尊重员工的贡献,重视员工正当的‘私’。对待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要求员工忠诚企业,企业一定要福利员工;要求员工讲奉献,企业一定要讲关怀;要求员工自觉学习‘雷锋’,但企业不能让‘雷锋’吃亏。只有这样,处理好了‘公与私’的关系,企业的发展才是良性的、可持续的。”

 超英同志如同她说过的话一样,在企业运行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关注职工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在岗职工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创造人生价值这个总开关,在全公司乃至全局广泛树立“成全大家,幸福小家”的理念,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职工思想的共鸣点、与职工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职工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职工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

 陈超英同志任职期间,曾不止一次到施工现场指导工作;为远在刚果(布)项目的同事购置物资并不辞艰辛的送达,还在工地上跟职工一块过春节,只为那里的同事能够感受到来自企业的关心、家的温暖,安心工作;她曾为公司青年员工主持婚礼,还经常慰问离退休老同志,与新进员工在一起交流座谈,资助过企业困难职工与失学儿童,捐助农民工的孩子上学,照顾离世职工的遗孀,为职工发放学习书籍……正是这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凝聚成了隽永的“超英精神”。陈超英同志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企业,恪尽职守。她身处一个曾连续20多个月发不出工资的单位,在面对有机会调回北京工作时,却毅然选择了坚守,她说“我的生命已经和这个企业紧密相连,我不会离开”。忠诚是“超英精神”的灵魂所在,敬业、公而忘私和执纪严明是“超英精神”的载体,关爱群众是“超英精神”的落脚点。忠诚敬业不仅体现了她坚强的党性,还反映了时代的需要,公而忘私亦反映了她崇高的思想境界。

 回顾陈超英同志的一生,简单而纯粹——与企业共成长、共荣辱,与职工同呼吸、共命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多元人生观、价值观不断碰撞激荡的今天,陈超英同志是一面旗帜,她以执着的人生追求,矗立起高尚的人生价值坐标,展示出一名共产党员的精神力量和人格魅力。她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忠诚敬业、公而忘私、执纪严明、关爱群众”的“超英精神”将一直影响着人们。

 “超英精神”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不再是以单纯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存在在人们周围,而是以实实在在的事例向人们证明并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行的社会主义及其核心价值观是客观落实到人民头上,细致到人民周围,以人民的需要为依据,以人民的利益为执行要领。

 21世纪的新形势下,“中国梦,价值魂”不仅是我们每个中国人需要领悟的价值观,更是我们肩上应扛起的责任: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们个人而奋斗、为我们的家庭而奋斗、为我们的企业而奋斗、为我们的祖国崛起而奋斗!我们要扛起以“三个倡导”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大旗,将“超英精神”践行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做一个优秀的中国人、中建人,即——今天我以中建为荣,明天中建以我为荣!

(王楚凝)